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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7-21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校直各单位:

暑假将至,按照省市高校工委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平安校园,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重大事件应急措施,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暑假期间安全工作意见。

一、以高度责任感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积极结合学校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和教育事业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观念,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暑期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放假前,各学院各部门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教育工作,将法制、法规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要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

加强“四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使师生员工提高对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的认识,认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通过教育,使师生牢固树立上网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预防抵制不良冲击的能力;通过教育,使学生强化安全意识,防止上当受骗,提高自身和财物安全的防范能力;通过教育,继续巩固学校发展的大好局面,不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校园。

三、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认真落实我校安全工作管理要求,重点加强对校舍和容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而引发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积极出台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通过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

1.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放在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等方面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已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必须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因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将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各单位各部门加大火灾隐患检查,对实验室、高危品库房、各楼馆厅堂进行细致排查,老化线路及时进行整改,避免发生受潮走火现象。新调整的实验室和新建工作场所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的,要在假期前抓紧时间配备到位。各楼内公共场所配备的灭火器除灭火急用,不得随意挪用。

3.假期中,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假期中确因工作需要而正常工作的场所,有关部门要把详细情况、工作时间、管理人员与安全负责人于7月14日前报公安(保卫)处备查。

4.各学院要配合公寓管理中心作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各学院要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基础上,做好留校学生管理。针对暑假期间学生留校情况,以宿舍为单位确定联系责任人,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留校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在学生离校时要断开各类电器,清除房间易燃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存折证卡等,以防失窃。

5.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属单位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排好暑假的值班与看护,严防发生盗窃案。

6.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部门,要严格按危险品管理规定存放,严格领用和使用量登记制度,落实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存放量每种不得超过500ml,多种合计不得超过1500ml,超量的必须交化学危险品库暂存。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清理保管好残存、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其试剂瓶等。

四、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与防范措施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网络中心、CAI中心以及微机、传真机、复印机和校园网的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严格网络监控,严禁复制危害国家安全、危害政治稳定的宣传品,严禁利用校园网发布反动言论和访问不法网站,严禁复制涉及法轮功等非法内容的宣传品,一经发现将报送公安机关严厉查处,违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2.各级财务部门,要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严格保险柜、现金、支票及其它有价证券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失窃,要特别加强对提取现金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

3.各学院部要在公寓管理中心的配合下对宿舍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公寓管理中心要负责宿舍楼在暑假中的安全看护,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暑假期间公寓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禁止接待外来人员住宿。

4.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假期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解聘、辞退的外来工作人员进行清退,并及时报公安处备案。要对假期中因工作需要仍需在学校务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遵守校规校纪、服从治安管理的教育。特别要对校内临时用工的住处以及工地、工棚等逐一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按规定安全用火、用电。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外来人员登记造册,报公安(保卫)处备案。

5.经学校审批同意假期需在崂山、四方两校区举办各类辅导班,举行高考报名咨询会、学术研讨会等会议及其他活动,必须在暑假前把相关材料报公安处审批备案,明确联系人、安全负责人。

五、认真做好防汛工作

今年我国南方多省份发生强降雨,部分城市内涝,我市也已进入降雨丰沛期,防汛形势严峻且不可预见因素增多,可能发生局部性强降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责任、措施、人员,切实做好防汛的相关工作,落实好各自的应对措施,明确防汛责任,确保校园暑期安全稳定。

六、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1.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按照校领导的要求处理有关事宜。假日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2.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安排好本部门值班工作,要对所辖部位的安全负责,尤其是水、电、车辆、通讯、财务重点部位,要认真落实值班责任。水、电、通讯的管理要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制定好应急予案。

3.暑假期间各教学楼、实验楼、学院楼均要求实行开放一个大门,各楼大门的管理,由管理室负责安全看护,做好查验登记,并定期进行巡楼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以上的工作布置,并将安全检查排查报告、假期值班表、重点要害部门值班表、水、电、通讯值班表、各实验室开放、各楼管理室值班表纸质版负责领导签字,加盖行政章后于7月14日前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和公安(保卫)处,留校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备查。

七、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实验)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件和盗窃案件等问题的,依据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岛科技大学公安(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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